Page 155 - 新时期开发区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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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开发区招商引资研究








                          第七章  开发区招商引资研究




                                    第一节  发挥政府作用


                 一、招商引资概述


                 (一)概念界定
                 1. 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
             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招商引资在中国早期沿海开

             发区引起的示范效应被各地政府官员发现后,中国各级政府成立了大量的开发区
             并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了中国生产力、经济水平的提高。招商引资是指地方
             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

             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中出现。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
             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
             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

             产业。
                 招商引资有时候也称为“投资促进”,是指一个地区(单位、个人),通过
             大量的富有创造性的劳动力吸引外地(单位、个人)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先进
             管理经验等生产要素向本地流动以促进本地(单位、个人)经济发展的过程。“招

             商引资”的“商”是指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投资商,“资”是指中国和其他国家的
             资本。经济学家罗森斯坦·罗丹在《东欧和东南欧国家工业化的若干问题》提出
             了大推动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通过招商引资来克服其自身社会经济发展
             不够充分的问题。招商引资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属于市场经济范畴。市场这

             只“看不见的手”可以有效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得资金、人才、技术等生
             产要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地在市场流动。在中国,政府是招商引资活动的行
             为主体。政府的招商引资目的是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政府通过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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