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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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道德价值判断体系 | 101
4.3 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
4.3.1 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的评判对象
毫无疑问地,社会成员之泛化性联系力所生成的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作
为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在全社会之集结的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自然且本质
之评判对象是所有社会成员 --- 特别地,作为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在全
社会之集结的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为一种评判所有社会成员之“好”与“不好”
或所谓“优劣性”的价值体系。
进一步地,根据此理论体系 --- 一社会成员之至少在社会意义上的本质
或所谓“本体(Noumenon)”正是其意识形态分布,因而从一种自然之所谓“从
现象到本质”之视角来看,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自
然且本质之评判对象正是所有社会成员之意识形态分布。特别地,考虑任何
对一社会成员之“好”与“不好”或“优劣性”的评判或判断,若此评判或
判断并未根植于或至少触碰到此社会成员之本质或所谓“本体(Noumenon)”、
亦即其意识形态分布,则笔者看来此判断或评判均将是无效或至少是肤浅的。
但是,在现实中,作为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评
判者之社会成员未必可事先确切或足够精确地得知作为其评判对象之社会成
员之意识形态分布。因而笔者看来我们需要对上一段落之论述或陈述作如下
补充:当现实中之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之评判者无法
事先确切或足够精确地得知其评判对象之本质或所谓“本体(Noumenon)”、
亦即后者之意识形态分布时,此种单方向泛化性联系与道德价值判断体系对
后者所进行之价值评判与分析,本身即自然且本质地是一种对后者之意识形
态分布之探求之过程。特别地,考虑任何对一社会成员之“好”与“不好”
或“优劣性”的评判或判断,在评判者无法事先确切或足够精确地得知此社
会成员之本质或所谓“本体(Noumenon)”、亦即其意识形态分布之前提下,
若此评判或判断不能有效地帮助评判者得知或了解其意识形态分布,则笔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