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如何通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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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于融合为一个根据上述第一种价值取向具有某种高度之优越性之作为社会
组织之高级物质系统 --- 进而其自身也将根据上述第一种价值取向具有某
种高度之优越性。笔者看来此图景即为上述第一种价值取向与上述第三种价
值取向之某种在现实中之综合、融合与统一。
其二,笔者看来上述第二种价值取向与上述第三种价值取向互相有着密
切之关联甚至于部分之重合,同时上述第三种价值取向可自然且本质地在现
实中之价值评判或判断中蕴含或包含上述第二种价值取向。特别地,笔者看
来这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考虑如下“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群体:此群体中之社
会成员所具备之“恒久能力”涵盖所有来自于意识力间之“回溯”作用之“恒
久能力”;任一此群体中之社会成员均以足够突出之强度具备至少一项来自
于意识力间之“回溯”作用之“恒久能力”。与此小节之此部分前文之论述
同理的,此“非平凡态”或“共享态”之群体会在彼此间形成极强之近乎对
应于他们彼此之“合而为一”之“共同性”之泛化性联系 --- 进而近乎于
融合为一个以足够突出之强度具备各项来自于意识力间之“回溯”作用之“恒
久能力”的属于“循环均匀态”之范畴的作为社会组织之高级物质系统。
特别地,对于任一以足够突出之强度具备至少一项来自于意识力间之“回
溯”作用之“恒久能力”且不显著的具备任何不良“品质”之属于“非平凡
态”或“共享态”之范畴之社会成员,均存在其他一些社会成员可与其共同
地构成一上述此种群体 --- 进而可与其近乎于融合为一个以足够突出之强
度具备各项来自于意识力间之“回溯”作用之“恒久能力”的属于“循环均
匀态”之范畴的作为社会组织之高级物质系统。进一步地,据本著作第一章 1.7
小节之第一部分及第八章 8.2 小节等处之论述,此作为社会组织之高级物质
系统可依其个体微观层面之循环扩张及伴随的主体性之“扬弃”效应在可预
计的时间内以其个体主体性代表其所在之社会组织之社会性主体性 --- 从
而将根据上述第二种价值取向具有某种高度之优越性。不仅如此,与此小节
之此部分前文之论述同理的,我们可认为在此作为社会组织之高级物质系统
与任一其内部成员、亦即这些社会成员中的任意一个间存在极强之近乎对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