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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理性批判
                                                                     Rational Criticism of Buddhism




                           第十七章 自续见与唯识见之间的辩论

                   原文直解与评述:有人质疑道,除了无明外,如果五根识并无其他什么错
              乱因缘的损害,就可以在名言上是不错乱,那么彼所现的自相在名言中就亦应许

              为有。然而月称论师不认许,所以我们许根识为错乱。如果是这样者,那么此诸
              识在名言上安立色等为正理认识就不合理了,这是因为在名言色等上亦是错乱的
              缘故。回答道,清辨论师认许色等事物在名言中是有自相之性质的,这是在破唯
              识师的遍计执见,唯识师认为遍计所执是“相无自性”。清辨论师对遍计执的“能

              遍计”与“所遍计”上起观察分析,认为唯识师如果能将其遍计自性差别的此名
              觉,即意识思维本身,认许在名言上是无自相之性者,这就是在谤依他起的存在。
              此是很显然的认许依他起性在名言中是有自相性的。《般若灯论》在解释《中论》
              第二十五品中说:“如果说这能遍计色的意言与言说的遍计执性皆为无者,这就

              是在谤有事,即是在谤意言与言说的缘故。”
                   《般若灯论大疏》中说:“此文中显示瑜伽行诸师说的遍计执,由于是相
              无自性性,所以才说为是无自性的。如果说于色自性的差别中,能遍计之意言分
              别与言说之名言的性质为何呢,如果是由相无自性性的缘故而认为是无自性者,

              这就是在谤世俗的依他起事,所以是不合理的。”此文中已经很明显的说明了如
              果将这能设立名觉所摄的依他事,如果认为在名言中认许是相无自性性时就成了
              诽谤。所说的相无自性之相者,即是事物所显的那个自相或名为自性。唯识师说
              的那个遍计执即是个名言符号而已,其上是并无彼所说事物自相。而于依他起认

              为有彼自相,所以认为有自性。然而,认为依他起性是从他事物而生的,说名为
              无自性。佛陀于《解深密经》中亦如是说,所说的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密意说。
              莲花戒论师说:“彼《解深密经》中显示了三种无自性的所有密意,开显了远离
              二边见的中道义。所以是树立了义见的宗派。”此文在讲如果于胜义上增设了依

              他起为有自性者,这就是名言概念遍计执,所以彼是不存在的,同时又认为名言
              概念遍计执所依的依他起上是有自相,此即时人的意识思维觉识,而否定认为彼
              是无者,所以认许此是显示了中道之义。因此彼论师在名言上是认许有自相的。
                   《入中论疏》中说,“就如同于绳上安立蛇的名字,这就是虚妄的遍计名言,

              即是说其根本就不存在。而实蛇则是圆成实,即实蛇即是从它那方就有。同样,
              如果将缘起诸所作性的依他起计为自性,即是遍计。而于佛所行的空性事上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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