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发展探究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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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于安全管理理念的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研究
自行分散管理模式下,电子档案不需要脱离原来的系统环境,有利于维护电子档
案的可识读性和完整性。此外,相对于档案馆集中管理模式,机构自行分散管理
模式可以缓解档案馆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困难,无需花费巨资购置兼容所需的软
硬件设备。但是,机构自行分散管理模式的最大问题就是文件实体过于分散,易
使某些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年限较为久远的电子档案得不到妥善管理而造成遗
失或耗损,影响正常读取,同时由于分散,安全管理无法达到同一标准,不利于
保证系统防护软件、硬件的及时更新、维护。
三、国内外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一)中国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升和法制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国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相
关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逐步形成以档案法律为主、档案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为
辅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该法律于 1988 年正式实施,是中国第
一部全面规定档案管理问题的上位法,标志着中国的档案事业开始走上法治化轨
道。该法共六章 27 条,分别就档案机构及职责、档案管理、档案利用的职权和
公布、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该部法律没有对档案信息化做出
明确表述,但是提到了有关数字档案的复制权、复制件的处理及数字档案的易删
除性和可复制性等问题,同时对档案的保密问题做出了规定。其次是《< 中华人
民共和国档案法 > 实施办法》,于 1990 年正式实施,该法针对《档案法》中有
关档案管理和利用、公布及处罚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说明,还对电子文
件的法律凭证作用给予了肯定。其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
1989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2010 年 4 月 29 日修订,该法为档案实体的物理安全
和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其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于 2008 年 5 月实施,其内容涉及信息公开的范围、方法和公开程序、监督机制
和保障举措等。
随着档案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及利用率的持续提高,涉及相
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也不断制定出台,但未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法律法规与信息公开要求“不配套”,部分因信息
公开可能产生的问题,找寻不到相关法律依据;二是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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