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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财务会计理论创新与发展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 in the New Era


                    第二节  政府会计制度的创新变化与新旧制度衔接



                  在《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首先提出了“建立权责发
             生制的政府综合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新《预算法》中也对此项制度作了
             明确的要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
             务报告。2017 年 10 月 24 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科目和报表》,明确规定该制度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全国行政事业

             单位都应按规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这对于我国政府会计界来说,是个巨大
             的变革,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一、《政府会计制度》的重大创新及具体带来的变化


                 (一)重构会计核算模式
                  《政府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就是从原来单一的预算会计核算模式转变为预
             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它系统地分析并总
             结了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并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有关建立新政府

             会计制度的精神和国务院批复转发财政部的《改革方案》,从而构建“预算会计
             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这种新政府会计核算的模式,更全面、准确地
             反映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在财务方面和预算执行方面所反映的会计信息。

                 (二)实现了“四双”
                  1. 实现了“双功能”
                  所谓“双功能”就是在同一套财务会计核算系统下,既可以实现财务会计核
             算,同时也能够进行预算会计核算的双重核算功能。财务会计核算通过重新定义
             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进行核算,在界定政府资产范

             围时,特别强调了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
             潜在能力。除了政府会计主体自用的固定资产以外,从严格意义上讲,将公共基
             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化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能够符

             合资产定义的资产都列入政府会计核算范围。在界定政府负债范围时,特别强调
             了“现时义务”,将政府会计主体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或者承担担保
             责任而产生的预计负债也纳入政府会计核算范围。
                  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会计要素,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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