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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精神科护理发展


               精神科护理硕士项目——临床护理专家(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CNS)项目,
               培养了美国第 1 批精神科高级实践护士。虽然人数很少,但是他们开始影响护士
               对精神疾病病人的护理方式。他们拥有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能够改善病人的

               结局、促进优质护理服务的发展。随着精神科专科护士的发展,到 1965 年,美
               国已经形成 30 多个精神科高级实践护士项目。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在高级实践护理的其他专科领域,开业护士逐渐占据
               主导地位,精神护理领域的精神科高级实践护士开业护士的角色也逐渐发展起来。

                   (二)美国精神科专科护士的资格认证
                   1. 精神科专科护士的项目类型及其认证形式
                   专科护士资格认证是为达到专业标准的护理人员提供的资质认证。美国精神

               科临床护理专家的认证始于1974年。在21世纪初期,引入了精神科护士资格考试,
               而精神科临床护理专家和开业护士的实践范围没有清晰的界限,这进一步造成国
               家颁发的资格证书中护理专家和开业护士的头衔较为混乱。但是作为美国最大的
               精神疾病组织,美国精神病护士协会(American Psychiatric Nurses Association,
               APNA)的宗旨是:精神科高级实践护士,无论是以 CNS 或 NP 为头衔进行实践,

               都需要达到临床岗位实践必需的核心竞争力。美国精神科专科护士主要是通过美
               国护士认证中心(American Nurses Credentialing Center, ANCC)进行认证,包
               括申请初次认证和延续认证。目前美国的精神科高级实践护士的项目已经取消了

               精神科临床护理专家和成人精神科开业护士的初次申请认证,仅限已持有证书的
               护士进行延续申请。
                   2. 精神科专科护士的资格认证流程
                   初次申请认证仅限申请精神科开业护士(全生命周期)要求:申请者需
               要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护士证书;申请者拥有由大学护理教育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Collegiate Nursing Education,CCNE)或护理教育认证委员  会
               (the Accreditation Commission for Education in Nursing, ACEN)认证的精神科
               高级实践护士项目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精神科高级实践护士项目中必须包含至少

               500h 的临床实践、临床 3P 课程(病理生理学、高级药理学和高级健康评估)、
               健康促进、疾病诊断、药物干预和疾病管理;至少完成两种类型的精神疾病治疗
               方式的培训。满足以上要求者可以在 ANCC 的网站上进行在线申请认证考试,
               并提交在学期间成绩单、证明材料以及具有教师签名的高级实践护士教育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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