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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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于核心素养的中学音乐教学



               据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具体行为及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外在的表现特征进行如
               实的分析和判断。”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实践的评价时尽量参考核心素养的具体
               要求,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减少评价过程的偏差。例如学生对于某音乐作品的

               感知或者表现并不符合教师对于这首音乐作品的理解,但是学生对于该作品的理
               解有一定的审美感知基础,并且在此基础上有独特的看法和表现方式。这种情况
               下教师应予以鼓励,并按照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进行评价。
                   针对发展性原则,课标解读也做出了解释:“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
               “揭示产生于学生身上的一些新的学习心理变化,以及新的学习发展趋向,使评
               价真正起到促进、向导和动力作用。”也就是说,教师的评价不应该是固态的,

               而是发展性的。教师在进行评价时要注意观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发展方向,例
               如某学生更乐于参加合唱团的实践,某学生在分组讨论课上能够更积极地完成课
               堂要求,某学生在鉴赏课中对中国民间器乐曲有深入学习的趋向等。这些评价是
               在教学中通过一节节课的变化观察而来的,能够真正帮助教师引导学生选择更适
               合他们的学习模式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针对激励性原则,课标解读的解释是:“肯定学生的音乐潜能和学习功底,
               使其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自己的专业优势和长处。”对于学生的音乐活动,教
               师要以鼓励的态度为主。这种鼓励不是简单的夸奖,而是针对学生擅长的方面进
               行正面评价,从而使学生在这一方面的自信心有所提升,让学生乐于参加音乐表
               现活动,增强学生对于音乐表演的自信心。例如某学生在歌唱时嗓音不好,发声
               状态调整不过来,但是该学生对于歌唱时的音准把握非常好。这时教师要以鼓励

               学生为主,强调音准的感知在歌唱中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学生调整发声状态,让
               学生感受到歌唱的乐趣。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时,他们就会有主动学生的积
               极性,最终培养“乐学善学”的核心素养。
                   针对时效性原则,新版课标解读的解释是:“结合不同课程类型的实际特点,
               善于发现具有个性意义的问题,及时找出症结根源,合理做出正确评判并提出切

               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教师对于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准确的评价,并
               且保证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基于现实情况下可以实施的办法。例如合奏课中某声部
               无法呈现应该达到的声音效果,教师应综合考虑声部编配的问题以及合奏谱的配
               器问题,而不是仅仅要求学生在几课时之内达到不可能完成的效果。或者在音乐
               实践的过程中,教师发现某学生的节奏感非常好,但是对于音准把握不是很好,
               无法完成歌唱的教学目标,这时教师应从学生擅长的节奏感出发,鼓励学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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