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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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于核心素养的中学音乐教学
进行评价。自评的过程中需要学生以描述为主,评价的内容应注重教学过程中的
变化和进步,并记录下自己在课时内的想法与看法。师评的内容需要教师通过对
教学过程中提问、观察和互动合作的环节进行记录,遵循客观性和发展性的原则,
对学生长期以来的综合发展做出评判,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同学
互评可以以小组或同桌为单位进行评价,也可以小组内通过讨论对自己本小组的
表现做出整体的评价。
学生对于音乐的感知能力和审美情趣这一部分的评价主要针对学生在音乐学
科核心素养中的审美感知能力进行考量。评价主要运用“模块学业质量评价模式”
进行。具体的方法可以根据学校的自身情况,参考模块质量水平进行评价,同时
也可以结合日常的观察和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表现进行。有的模块可以通过情境
式的任务进行考察,最后由教师总结出学生个人或学习小组的评价结果。在不同
模块中评价方式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例如音乐理论基础模块可以加入笔试作为
评价标准的其中一部分。
学生的艺术表现力以及共同合作表现的能力这一部分的评价针对学生课程中
掌握的艺术表现能力进行考量。艺术表现能力是最能够突出音乐学科特点的素养,
因此评价的方法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和考试。可以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对音乐表现
能力进行考量,也可以通过班级之间的文艺交流会、学校举办的音乐比赛等多方
面场合进行考察。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也可以考察学生沟通交流的水平以及合
作表现音乐的能力。教师在评价时要考量学生参加活动的规模、参与次数、以及
学生自身对于参与这项活动的意愿,同时也要考虑学生在参加活动期间与同学的
沟通协作是否顺利。
学生对于不同文化背景下音乐的理解以及音乐创造能力这一部分的评价主要
针对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下学生的文化理解能力进行考量。具体方法是使用“模块
学业质量评价”的模式进行。操作方法是在某一模块或学习阶段结束时,教师通
过提问、观察、测试等方法考量学生的学习成果。对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
学生在知识上和情感上分别有什么收获和感悟,可以分为理论理解和表现创造两
方面。教师可以通过笔试、讨论会、情境式任务和面试表演的形式进行考核。除
此以外,学校还可以在一个学年结束后举办年级性的大型主题交流会,以某个关
键的或学生感兴趣的题目作为音乐交流会的主题,设计班级间的交流与表演,让
学生之间相互评价,最终收集学生之间的评价作为成绩的其中一部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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