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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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Music Education Based on Core Literacy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主化问题;二是“教”与“学”的对立,多体现为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单
             向教学关系;三是“主动”与“被动”的对立,问题在于自主性学习的缺乏;四
             是音乐课堂教学与音乐社会实践的对立,多圈禁局限于学校音乐课堂之中。197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在《学会生存——教育的今天和明天》
             一书中明确指出:“未来的学校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受
             教育的人必须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别人的教育必须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
             与这一理念相对接,为了培养学生成为教育的主人,实现“教—学”“师—生”

             间的多元、平等、民主的对话,创设平等的音乐教育环境,音乐人类学主张借鉴
             田野调查、田野实践的研究路向,将传统的课堂移至户外,鼓励学生走出课堂,
             融入社会,亲身参与各类音乐实践,驻足体验。
                  引导学生了解不同音乐文化的传承方式与文化属性。正确理解音乐人类学

             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关系,是深入践行音乐人类学教法观的重要前提。对于这
             一命题的探讨,杨沐认为:“将音乐人类学应用于中小学音乐教育,首先要深入
             了解这个学科的这种本质而不应该流于表面地只让学生学些多元音乐。”管建华
             指出:“音乐人类学是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学科基础”,“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

             学不是世界音乐知识的堆砌,更重要的是学会用音乐人类学的理念及多元文化的
             世界观看待世界各种文化的音乐,包括以此世界观重新看待西方音乐和非西方音
             乐”。由此可见,在这一关系中,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音乐人类学应用于基础音
             乐教育的教学手段之一,并非最终目的。引导学生了解和学习包括本民族音乐文

             化在内的各类音乐文化样态、民俗活动、人文景观,培养具有当代音乐人文精神
             的社会音乐文化参与者、传播者、推动者,以及乐于深入探究人文社会背景下音
             乐文化形成与发展的音乐研究者才是音乐人类学在音乐教育中践行的重要追求。
                  培养学生考察、理解、研究音乐文化的综合能力。可以说,这是音乐人类学

             对基础音乐教育教学提出的进一步要求,也是践行其教育理念、实践原则的最终
             呈现,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独立思考意识、自我探究发现、社会参与精神和研
             究应用的能力。
                  以上阐述的音乐人类学教法观更多是西方学界在基础音乐教育中的应用实践

             经验,反映在我国当前的基础音乐教育教学中,则需要根据本国的实际国情做出
             适当的调整。在此提出,并不是否定音乐人类学在音乐教育教法实践中的理论应
             用价值,而是为了在探讨中寻找更好的应用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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