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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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Music Education Based on Core Literacy
基于核心素养下音乐教育研究
得音乐情感体验是“新体系”实施音乐教育的核心旨归,主要源于三个方面:形
式性情感体验、内容性情感体验、经验性情感体验。在形式性情感体验的阐述中,
高建进提出,它来自“音乐形式和情感形式的同形同构”,是少数人(如音乐家、
音乐创作者、音乐表演者等)具备的音乐能力,“只有具有一定音乐天赋者才能
直接识别这种纯粹由音乐形式来表达内涵的情感”。
这里涉及了两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其一,音乐形式与人的情感之间存在何
种关系?其二,感知、理解音乐形式中包含的情感内涵是否只有音乐天赋者才
具备?其实,关于音乐形式的核心内涵及其与人类情感的关系,于润洋先生早在
20 世纪 90 年代就曾明确指出:音乐形式除大众所熟知的旋律、和声、音乐体裁
等音乐表现手段之外,“还有一个从更高的层面和更加抽象的意义上对音乐形式
这个概念的理解,这就是哲学一美学高度的理解,把音乐形式看作是一个更高层
次上的‘整体’。它是由乐谱大致固定下来,再由演奏者实现出来的一种呈现在
听众的听觉感知面前的,活生生的、感性的音响实体。它实际上是一个‘乐音结
构体’”。而“乐音结构体”的音乐形式也即音乐作品本身,并非如“新体系”
所强调的单纯以旋律和节奏为主要标识的音乐形式。另一方面,以感性存在为特
征的“乐音结构体”音乐形式在“客观上它是一种具有物理性质的声音现象。而
人类的情绪、情感则是一种纯粹的心理现象”,二者是异质化的现象存在物,但
因“情感”与“音乐形式”所建立的某种特定连接和紧密联系,又使得二者形成
“同构”的关系——这也是于润洋先生就音乐形式问题提出的核心主张:音乐形
式与人类情感之间是一种“异质同构”的关系。可见,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
遍的联系,作为客观存在的音乐形式(音乐作品)必定也或多或少的以感性的方
式存在,与人的普遍心理、情绪、感知有着共生性的依存关系,从这一点来说,
音乐形式是能被非专业音乐者所感知和理解的,即它是面向普通大众的。
其二,音乐情感论揭示了当前我国学校音乐课堂教学中存在的三种主要现状
问题:一是讲求知识技能到位,忽视音乐情感体验,偏离音乐本质的教学现象;
二是仅停留于内容性情感体验,忽视学生经验性情感体验的现象;三是当学生尚
未具备音乐情感体验能力时,直接引入了以形式性情感体验教学为先的教学方式。
上述三种现状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缺失有效路径连接的后果,进而提出“通过
内容或动作性情感体验教学,逐步使学生形成体验经验系统,最终获得经验性情
感体验的能力,是新体系音乐教育的核心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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