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市场营销模式创新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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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经济环境下市场和消费者分析


               利。以贵阳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同龙里县市场监管局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对某
               社区团购平台可能涉嫌低价倾销的联合执法为例,经核查后,该网络平台上存在
               的涉嫌低价倾销的商品为娃哈哈苏打水系列商品,检查查获该商品 541 件,且其

               中 182 件存在人为破坏批号表示的嫌疑。在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上提出
               的社区团购“九个不得”中亦明确指出:“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
               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
               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严禁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

               倾销商品。”限制交易。随着互联网企业大量进驻社区团购,社区团购诞生出“互
               联网巨头庞大的用户体量 + 团购”的新型商业模式,其中以美团旗下的美团优选、
               滴滴旗下的橙心优选为代表。互联网巨头企业本身拥有庞大的用户体量,当其推
               出自身社区团购平台时只需进行简单的用户转移(如关联账号绑定)即可获得远

               超于其他社区团购的用户人数。用户人数的天然优势使其更容易获得大量的社区
               订单,在面对上游商家或消费者时容易产生“二选一”等限制交易行为。参考浙
               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团二选一”案的判决,笔者将该类社区团购可能
               出现的限制交易行为列举为“调整优惠比例,迫使消费者、供应商仅使用该平台

               购买商品;迫使上游商家与其签署只能与该平台合作的约定;强制下架与其他社
               区团购平台合作商家的商品,迫使上游商家只能与其进行合作”三类。
                   第二,歧视性交易。互联网企业的歧视性交易(差别对待)通常表现为“大
               数据杀熟”的形式。大数据“杀熟”是指商家依据对消费者消费 偏好数据的收集、

               检索及分析,利用其信息优势,就同一商品或服务向老用户收取高于新用户的价
               格,并且该售价差别不反映成本差别。虽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9 条、
               《电子商务法》第 18 条对商家应合法使用用户数据信息作出了规定以及《网络
               安全法》第 42 条和《民法典》第 1038 条都要求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

               保个人信息安全,但互联网巨头企业旗下的社区团购平台掌握大量用户数据信息,
               结合其自身强大的算法,很容易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歧视性交易。
                   除此之外,歧视性交易还可能发生在互联网巨头企业核心产业与其他社区团
               购平台当中。互联网巨头企业的核心产业通常为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免费服务,

               基于其核心产业在自身竞争市场中的支配地位,其在账号绑定、广告投入等环节
               可以轻易削弱与自身社区团购平台具有竞争关系市场主体的平台可见度或是直接
               拒绝竞争平台使用其核心产业提供的社交、搜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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