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0 -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课程开发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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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of Labor Education Curriculum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高职院校劳动教育课程开发与评价


                 学生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第二课
             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积极报名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第
             二课堂成绩单”客观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课外活动、从事团学工作等情况
             和取得的各类成绩,并自动生成相应学分。学生可随时自助打印“第二课堂成绩

             单”,该成绩单将作为其综合测评、日常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课堂成绩单”将在学生毕业时装入学生档案。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处负责
             监督和指导,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各院系成立院系、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

             组,小组由党支部副书记、辅导员、院系团总支和院系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结合本院系实际制定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组织部署
             本院系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裁决综合
             素质测评纠纷,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审定、上报综合素质测评

             结果(包括登记表格和电脑软件)。同时要在班级内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
             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干部代表、同学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做好综合
             素质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与综合素质测评有关的其他工作;审核综合素质测
             评各方面的基本分、奖励测评分和扣分,上报综合素质测评有关材料。

                 三是评价程序合理,提供评优评先的依据。综合素质测评要按个人自评、审
             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①个人自评。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三个方面的内容,实事求是地
             填写三个方面的得分和减分。

                 ②审核。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依据班级平时有关记录,认真负责、客观公
             正地审查核准每一位同学各项得分和扣分,发现错漏者,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
             更正或增补。
                 ③公示。院系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经过审查后,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用书面方

             式向院系全体同学公示,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自公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之日起
             3 日以内,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如果有疑问者,可以向院系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
             出,由院系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并在 3 日之内做出答复。经过复查,确
             有错漏的,予以更正或增补。自第一次公示之日起 10 日以内,院系综合素质测

             评小组应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第 2 次书面公示。
                 ④审批与备案。院系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对各班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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