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新时期社会保障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P. 192
Research on the Issues Related to Social Security Theory in the New Period
新时期社会保障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4. 行政决策在行政法学研究中的缺失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管理学科研究的侧重点在于决策的流程、效率等要
素,而法学研究的侧重点在于决策的法律控制。因此,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缺失
可能导致实践运用中的混乱和法律规制的缺口。回顾近年来行政决策法治化的缺
失,有一部分原因就在于行政法学理论和行政法学体系没有将行政决策作为一种
行政行为来研究,在研究行政行为类型时没有将其作为一种行为类型。在理论的
讨论和制度的建构都存在缺口的情况下,不难想象实践运行中的诸多弊端。尽管
一些国务院的文件有提到行政决策,但法学界长期没有将其作为一种行政行为类
型,只有极少数教科书将其作为一种行为类型加以研究,所以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长期是中国法治发展的薄弱环节。
二、行政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分析
(一)公众参与行政规划的重要意义
1. 公众参与行政规划
行政规划是行政管理实务中的重大复杂现象,是民主行政法的主要表现形
式,也是现代行政法学的重大研究课题。行政规划是指在行政法治的背景下,行
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根据自身合法职权,遵守法定程序,采取广泛措施
形成具有一定拘束力措施的行为及相关活动。行政规划具备综合性和表现形式的
多样性,行政规划的规划目标是未来事项,涉及的影响具备相当程度的复杂性,
所以行政机关需要系统、综合地对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并将意外变动的可
能纳入规划修订废止的考量范围内,这方面要同步确定相应的救济机制,所以,
行政规划是一个复杂而综合的系统性工程,且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
门规章、地方性规章甚至行政合同、政府预算等等都有可能成为行政规划的表现
形式,另外实践中政府也会以纲要、纪要、工作要点的形式来制定规划。在行政
规划概念的框架内,公众参与可以被定义为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决策过程中,具
有公民权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群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通过一定的手段或方式
参与到行政机关活动中,对相关决策内容提出看法或者建议、试图对决策结果产
生影响,并由行政机关纳入考量范围中的各项行动的总和。
2. 公众参与行政规划的必要性
中国具有长期的行政规划实践,但公众参与程序极为缺乏,公众参与行政规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