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3 - 新时期社会保障理论相关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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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宪法执行监督机制与行政管理发展研究
划的必要性可以从多维度进行考察,把公众参与程序引入行政规划程序之中可以
彰显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引入公众参与制度符合行政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程序价值理论在
英美法系中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 19 世纪前叶英国法学家罗米·边沁(Jeremy
Bentham)就提出了关于法律程序的理论,其对程序法的重要意义以及程序法与
实体法之间存在的联系作出了开创性的分析,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西方学者们对
普通个体的道德关怀以及对公平正义法律理想的追求。约翰·罗尔斯在《正义
论》中指出:程序正义有着独立于结果的判断标准,程序的正当性独立于结果的
正当性。萨默斯进一步对程序价值进行了系统化研究,他认为:对法律程序价值
的评价除了有“好结果效能”的标准以外,还存在一种独立的价值标准即程序价
值,并且程序价值是将一个程序判断为好程序的标准,包括参与性治理、程序正
统性、程序和平性、尊重个人尊严等与实体内容无关的内容。程序本身具有一定
的正当性价值,结果的有效性并不直接决定程序的自身意义,即过程自身具有有
效性。
第二,引入公众参与制度符合多元主义的理论基础。多元主义政治理论产生
于 20 世纪初,是西方近代以来民主思想的主流理论之一,《布莱克维尔政治学
百科全书》对多元主义有这样的解释,“多元主义是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它不接
受任何一种单一的价值作为理想,但其本身以多重的方式起作用”。多元主义不
仅仅是政治权力运行的考量要件,它包含多种角度和视阈,是一种政策制定实施
的理论,是历史经验民主理论,也是关于社会公众与国家关系的理论。在中国,
随着社会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亦趋于多元化,当前行政规划过程中面对的公众发
出的意见也各不相同,所以我们更要对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抱有信仰,吸收多元
主义的核心价值,由政府认同并重视利益集团中小团体性利益诉求,避免行政规
划过程中出现少数人的暴政,甚至是多数人的暴政。
第三,引入公众参与制度符合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协商民主从本质上看属
于民主理论的范畴,其概念源自西方,由毕赛特在其著作中首先提出,协商民主
将矛头指向了自由代议制民主,这种以个人主义和市场理性为核心的民主制度,
导致了民众对于政治参与的冷漠、民主价值地位丧失,进而引发各种社会冲突
等一系列尖锐的现实问题。协商民主理论要求参与者进行严肃和负责的表达和沟
通,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作出公共决定。协商民主实践是多元协商者共同进行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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