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医疗企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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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食品、药品、保健品合规体系建设
2016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
电子监管码”的表述全部用“药品可追溯体系”代替,我国“药品追溯体系”的
法律地位正式确立。随后发布《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
见》,该文件正式宣布以药品追溯制度代替 2006 年确立的药品电子监管制度,
实施药品追溯管理,保证对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自此,药品追
溯码开始进入大众视野。但对于其编制,此时还尚未确立相应制度。在此期间,
药品生产企业主要依靠阿里健康集团在“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基础上改版的“码
上放心追溯平台”获得药品追溯码。
为推动药品追溯制度的确立,2019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编码
要求》,对药品追溯码的编码原则、编码对象、基本要求、构成要求等重要问题
进行了比较详细地规定。该文件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为编码主
体。编码主体在进行追溯码编制时,可自主选择以下 2 项标准之一:代码长度为
20 个字符,包含药品标识码和生产标识码,其中前 7 位应为药品标识码;ISO 相
关国际标准的编码规则。该文件还对发码机构的赋码工作提出要求。2019年12月,
我国《药品管理法》修订,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并授权药监部门制
定追溯标准和规范,为药品追溯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推动完善药品追溯制度。如 2020 年 3 月 6 日,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药品经营
企业追溯基本数据集》等 5 项标准。2022 年 6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
品追溯码标识规范》及《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结果显示规范》。
实践中,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赋码工作。市场上的第三
方赋码机构主要有“码上放心追溯平台”和爱创科技“Link-Link 追溯云平台”。
据医疗健康行业资讯报告,目前我国已有 98% 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入驻了“码
上放心追溯平台”,沿袭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倡导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
时的做法。
二、药品追溯码在审计中的应用场景
(一)药品追溯码标识的主要信息
当前,市面常见的药品追溯码主要有三种:一是阿里健康“码上放心”追溯码,
是由原“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转变而来。2014 年,阿里集团联手云锋基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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