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教学方法与思维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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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与思维创新
Teaching Method and Thinking Innovation
要实现这一原则,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做到人人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在经历
了最初的教育普及以后,我们所追求的就是公平对待和提高教学质量,也就是对
教学质量的追求。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之间的教育质量不
平等程度要远远高于教育机会。普及优质基础教育,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
一大难题。“教育均衡”不是一种单纯的平等,而是要以平等的教育机会为前提,
逐渐达到教育的本质均衡,满足不同需要的学生的多元化教育。
人们对于教育均衡的评判和认可,始终是建立在自己实际的人生境遇以及
具体的社会阶层和背景之上的,因此,不同的利益团体对于教育的评价标准也会
有所不同。对于校际间的差别,若以平等的受教育权来衡量,则有失公平,但若
从满足各阶层的教育需求出发,则是公平的具体体现。随着教育的发展和人们的
认知程度的不断提升,教育不可避免地要由专业性转向大众化,人们的教育品质
观念也将由单纯的考试成绩要求转变为多元的价值诉求。多方向、多层次、多类
型的教育服务,需要多方向、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服务,进而对教育产生多元
化的需求,因此,教育的本质均衡就是一种能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实现教育多
样化的服务。
二、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的策略
(一)提高政府的公众义务
1. 在小学和中学实施教育督导体系
在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化过程中,教育领域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教育
法制的建立,不但可以为公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还可以保证教育在社会主
义现代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为提升国民素质创造条件,人们也逐步认
识到了建立教育法制的有利因素。因此,教育法治化日益为人们所认同,运用法
律手段对中小学教育开发事业进行治理,可以避免经验性办学与权力经营的弊端。
国家要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包括经济,法律,规划等。中小学教育具有明显的社
会公益性质,其执行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中小学教育是一种具有社会公益性
的事业,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就会在执行时产生相互推搡的现象,因此,
发达国家已经在立法的层次上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从而形成了一套比较健全的推
动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制度。我国中小学教育存在着法制不完善、可操作
性不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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