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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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与应用实践分析
Analysis of Legal Theory and Applied Practice
承五编。其中前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起草,完全罔顾中国传统,进行了
全盘西化,后两编以“守成”为核心意旨,由修订法律馆和礼学馆进行起草,
却几乎不加改造地照搬礼教与律例,沿袭了过多封建宗族家法。二元化的价值
结构直接造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抵牾,使国人在较长时间内承受了法律移植
的“排异反应”。
鉴于《大清民律草案》所存在的问题,中华民国在立法过程中混合继受了
外国民法,开始在一定意义上传承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如《民律草案》对所有
权进行了限制,对“典权”制度、婚姻习俗及家庭法规则进行采纳,《中华民国
民法》在移植先进民法文化的同时,也将具有浓厚本土性质的亲属编和继承编融
入了现代民法文化,如吸收男女平等思想,用夫妻财产制代替传统的家产制,实
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民法的初步联结。但其缺点在于民国民法对传统法仍以
改造为主,传承较少,据相关学者统计,民国民法的 1225 个条文中有 95% 都继
受于西方法律,而其余 5% 的条文还有一部分其实形似传统法,实为继受法,因
此此次立法虽有进步却仍有很大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又开展了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1954 年在借
鉴《苏联民法典》的立法模式下开启第一次编纂并形成了《民法典草案》,又一
次脱离本土化的全盘照搬宣告了本次起草以失败告终;1962 年开启了第二次编
纂,其在“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背景下,完全摒弃现代民法创建了总则编、财
产的所有编和财产的流转编三编,后因“文化大革命”再次以失败告终,在前两
次的编纂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民法愈加脱离。1979 年开启了第三次《民法典》的
起草,其广泛吸收各国先进民法思想,结合国情建立了八编制的《民法典草案》。
此次编纂虽未成功,但该草案将现代民法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为之后诸
多单行法所借鉴。2001 年我国开启第四次《民法典》起草,因学界争议较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仍采取了制定民事单行法的立法政策。此时我国的立法内容与技
术已趋于完善,能够对现代民法进行改造使之与我国的本土法律文化相契合。
2015 年我国正式开启了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于 2020 年正式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可否认我国《民法典》吸收借鉴了西方先进法律文化
思想,但较于历次失败经验教训,其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对传统法的传承与发展,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
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正因结合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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