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消防监督与技术理论研究
P. 147

第五章 消防执法规范化



            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过程中缺乏服务意识,执法态度较为生硬粗暴,工作不积极。
                 (二)整合基层力量整治火灾隐患力度不足
                 群防群治力度不够,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需要
            充分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网格员、社会单位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等
            共同参与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消防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培训迫在眉睫。调动基层各

            类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应形成常态化工作,目前仅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
            防宣传月或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发动基层力量,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基
            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成效不明显。派出所干警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为了处

            置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将消防监督检查任务搁置一旁。同时,基层干警流动
            较多,原先经过消防培训的民警未有效交接消防工作经验,容易造成消防监督工
            作青黄不接的局面。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社会化消防宣传仍存在盲区,全民
            重视消防的氛围不浓、不持久。绝大多数单位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金和精力投
            入不足,消防管理水平偏低,消防巡查检查流于形式。群众查找身边的消防安全

            隐患的参与度低、消防安全意识不足,投诉举报电话为自身利益而举报的多,出
            于公共安全发现火灾隐患而举报的少。
                 (三)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发展和安全监管任务难以相适应

                 当前,我国多元化经济高速发展,消防风险和隐患也随之而来,火灾隐患
            存量增多,安全监管任务数量加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日常负责辖区本级所列管
            的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一般单位的监督抽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知识宣传、
            乡镇及派出所消防监督指导、相关会议及其他工作。除常规工作外,每年专项整
            治行动的种类和频次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基层工作,尤其是部分消防安全专项整

            治“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的要求下,容易造成消防管理责任边界扩展
            过大,出现监督员人手紧张。部分基层单位消防监督执法人数少,内部的学习会
            议、培训,上级组织的考核、检查等大量占用监督员的时间和精力,容易出现疲

            于应付的现象,导致对监督执法照搬老模式、走老路,对优化监督执法方式的创
            新性和主动性不强。
                 (四)消防监督执法环境不够独立
                 新修订的《消防法》中规定了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但由于
            经济转型升级等影响,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不够重视。部分地

            方政府通过放宽招商引资的政策吸引更多机会,仅仅立足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


                                                                                    135
                                                                                    135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