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环境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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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C 市大气污染治理理论及实践



            排污许可、监测监控、信息公开等方式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治
            理工作,最终实现了空气质量的改善与达标。
                 加州治理大气污染的成功经验被推广到整个美国,按照地理和社会经济特
            征将全美划分为十个区域,分别成立区域办公室,建立美国的区域环境管理机制。
            这一机制方便各州就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合作,共同监测、共享数据、联防联控,

            减少重复治理。
                 美国区域环境管理机制经过 40 多年的实践,取得了一些可量化的成绩。在
            1980 年至 2010 年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 127%,机动车行驶里程数增

            加了 96%,能源消费量增加了 25%,美国人口增加了 36%,但同期主要的六大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却降低了 67%。
                 (三)德国“规制与市场”并用
                 1. 严格的规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也经历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其中
            最典型的是鲁尔区工业污染,随后德国政府开始从环境立法下手,出台了一系列

            法律法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先后出台了《联邦污染防治法》、《能源节约法》、
            《控制燃烧污染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限制污染源的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标
            准和强制汽车尾气排放必须安装清洁过滤装置等,环保法律的限制对空气质量的

            监管起到了很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空气质量。其次,德国也采取了与其
            他国家联合制定环境治理政策目标的措施。1979 年,签署的《关于远距离跨境
            空气污染的日内瓦条约》为区域空气污染控制作出规定,“空气的净化不是一个
            国家的问题,因为空气是流动的,只有周边国家都做的好,人们才能真正享受到
            安全干净的空气。”1990 年,又与美国、加拿大共同签署了《哥德堡协议》,

            确定了到 2010 年,德国要完成 SO 2 排放减少 90%、NOX 排放减少 60% 等目标。
            此外,通过立法赋予了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各个地区甚至某个企业的排放信息
            都可以在联邦环境部的相关网站上查询,接受公众的监督。法律同时规定,一旦

            企业排污超标,污染空气质量,公民有权要求相关的机构对企业进行调查,要求
            企业按照法律要求更新完善装置,如果问题仍旧没有得到解决,相关的机构有权
            让企业停业。
                 2. 完善的市场经济手段。没有健全的市场经济手段,德国就不可能取得大
            气污染治理的成功。首先,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刺激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通

            过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为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可再生新能源提供优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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