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环境工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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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C 市大气污染治理理论及实践



                 行为靠意识主导,公众作为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最为庞大的社会力量参与
            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中基数最为庞大的群体,其意识体现在日常生活的
            各个方面。自觉对垃圾进行分类,不违规进行露天烧烤,不违规燃烧烟花爆竹,
            购买新能源汽车,或以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来代替开车等力所能及的
            事都对推动治理大气污染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但 C 市的公众往往忽视了这份作

            用,觉着自己的行为不关乎大气污染治理的整体过程,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很难真
            正做到自觉抵制污染行为,主动采取措施对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染进行防治,所以
            究其本源可以发现公众少有积极主动地对环境污染进行防控的行为,其原因在于

            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式,短时间内无法彻底转变协同治理理念。
                 2. 公益类社会组织力量薄弱
                 C 市公益类社会组织受历史惯性、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社会组织发展速
            度较为缓慢,整体规模较小,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根据 C 市政府网站公布
            数据显示,C 市现有公益类社会组织共计 61 个,其中基金会 1 个、社会团体 28 个、

            社会服务机构 32 个,与环境相关的社会组织只有 2 个(C 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C 市环境科学学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的详细规
            定“按照法律规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若

            连续五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行为记录,且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可以对以下
            行为向该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
            造成损害”,但截至目前,C 市尚无具备提起诉讼资格的社会组织。同时,C 市
            政府长期忽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所以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
            能够有效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进行协同治理的制度建设一直未达成一致,导致 C

            市政府未对双方在治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权力权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综上,
            在环境保护领域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C 市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仍比较落后,
            组织力量明显薄弱,社会影响较小,不能有效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进程中,更谈

            不上与政府在大气污染中的协作互动。
                 3. 公众参与渠道建设不完备
                 公民参与治理的热情不高涨其原因之一在于参与渠道建设的不完备。公民
            在发现周边污染行为后,却没有有效途径进行举报投诉,导致污染不能及时解决,
            从而引起公众不满;同时,公众在对污染行为举报后,不能尽快得到政府及相关

            部门的回复与解决结果,严重打击公众的参与积极性。另外,在新媒体时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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