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法律体系分析及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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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绿色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第五章 绿色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 绿色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绿色保险制度是对在发生污染事故后维护受害人权益的一种有效的理赔
制度。
中国的绿色保险制度即国际通称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它是指企业就可能发
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对因该企业造成的环境事故
而受到损害并且符合投保事项的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的制度。
一、作用
第一,在众多的环境纠纷中,由于侵权人的赔偿能力不足,再加上高昂的诉
讼费用和旷日持久的诉讼过程,使很多受害人得不到足额赔偿,甚至有的根本得
不到赔偿。开办环境责任保险,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能够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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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环境纠纷的交易成本,及时、有效地保护公民权益 。
第二,有助于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环境污染事故具有
受害地区广、受害人数多、赔偿数额大的特点,污染企业一般无力承担赔偿,即
使能承担,也会因赔偿数额巨大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通过环境责任
保险,企业可以用少量确定性的支出(保费)来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支出,保证
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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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利于市场的完善 。参加环境责任保险需要一定的资金,这对于那
些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产业而言,无疑是抬高了企业进入的门槛。如果缺乏有效
的风险转移机制,对于市场体系的完善极为不利。
二、必要性
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更使中国成为目前世界上受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a 黄锡生 . 论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建构 [J]. 学术论坛,2023,46(2):9-27.
b 陈弘毅:《法理学的世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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