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理论与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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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水库工程质量控制
范围大、环节多,要把握其基本职能、性质和特点,才能顺利有效、如期圆满地
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①目标性,以达到使每一宗水利工程都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能安全可靠地运
行并发挥其效益;消除质量不合格、运行不安全的工程为最终目的。
②事务性,是实践、服务性活动,是为工程建设活动服务的。
③经常性,是对既定政策(包括法规、制度、规范、标准)的反复执行。
④果断性,要求早决断,快行动,尽量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问题,
把各种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尽可能避免损失、减少损失。
⑤灵活性,需要审时度势,因地、因时制宜,因势利导,在不违反原则,不
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为工程施工提供方便。
⑥强制性,是质量监督机构采取强制手段保障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
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
2. 质量监督的原则
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在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下,质量监督的方式和方
法更加要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面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面对不同的参建
单位、为了使质量监督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为了进一步提高过程
质量监督工作的效率,在实施质量监督的过程中,质量监督站应遵守以下原则:
①合法原则,是指质量监督的实施必须有法律上的根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规
定,并且只能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
②合理原则,是指权力的运用必须正当、适度、合乎情理。它是合法原则的
补充和延伸。实施质量监督时,只能考虑与相关过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事实有关
的情况,不能把个人好恶或无关的其他情况与该法律事实连在一起,并据此做出
处理。例如,在对参建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时,只能按照相关的法规政策来核定,
而不能根据自己的喜好或上级某位领导的要求,允许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过程建设。质量监督所采用的方法或措施也应该是适当的,应该是符合人们公认
的常理和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在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尽量从参建单位的角度来
处理问题,避免给参建单位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妨碍及给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③公开原则,是指质量监督的内容及程序,只要不给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公
民的合法利益带来损害,一律都应公开。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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