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核心素养导向的高中数学大单元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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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高中数学核心素养的培养
第二章 高中数学核心素养的培养
第一节 高中数学抽象素养的培养
一、抽象素养概述
(一)数学抽象的含义
数学抽象是指从实物中抽象出一般规律和结构,用数学符号、术语予以表征;
也指以数与数量关系、图形与图形关系为对象,经过逐步抽象,形成数学理论的
过程。
(二)数学抽象的表现形式
一种形式:从原型中选取某一特征加以抽象,从而获得比原结构更广的结构。
对于数学概念来说,它最基本的、最广泛的“原型”就是生活经验。生活是发展
数学的基础和载体,根据生活实际问题抽象出数学概念,这是最基本的数学抽象
过程。
另一种形式:在原有数学抽象概念的基础上引入新的条件或特征,构成新的
数学关系,对该关系作出相应的定义。比如函数的概念是类比映射的特点,在映
射的基础上添加“数集与数集之间的对应关系”。
(三)数学抽象的要求
数学抽象首先要求高度概括。比如说明三棱锥,我们不能只说上底面和下底
面相似却不相等,这就不符合几何体的概念,我们可以先从侧面、棱、数量关系
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描述,总结三棱锥的特征,进而得出结论,用度量化的数学表
征对三棱锥进行定义。数学抽象要求结论必须具有一般性。数学最主要的特点就
是符号化,比如映射的概念:设 A,B 是两个非空集合,如果按照某种对应法则
f,对 A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 x,在 B 中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元素 y 与 x 对应,则称 f
是集合 A 到集合 B 的映射。这些字母可以代表整个班级成员和他们的测试成绩,
也可以代表数轴上的点和实数集 R 的元素,也可以代表直角坐标系内的点 P 的
全体构成的集合和有序实数对(x,y)的全体构成的集合等。这就是数学抽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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