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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企业投融资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Enterprise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anagement in the New Era


            亏损企业的账面亏损来冲抵本企业的盈利,有利于降低所得税负担。当然,这种
            做法并非没有风险,因为这一预期的达成必须基于企业在限定的时间内,拥有充
            分获利能力的前提假设,否则一切风险损失便将完全归于企业负担。所以,企业

            如果不进行税收筹划,对各种纳税方案不进行对比分析,就有可能面临更重的税
            收负担,或因为一味地追求减轻税负,导致企业总体收益损失。
                (二)“税收陷阱”的存在
                现代税收制度中往往存在着一些被称为税收陷阱的条款,纳税人一旦粗心大

            意落入条款规定的范围,就要付出更多的税款。例如,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3
            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该条例第 6
            条也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

            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
            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果企业不
            注意这些条款,不进行事前税收筹划,就有可能掉进“税收陷阱”,增加税负,
            给纳税人造成损失。

                (三)税收利益的存在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税收利益的取得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提供的税收优
            惠政策;二是纳税期的递延。在现代税收制度中,国家往往都会制定一些税收优
            惠的规定,引导纳税人偏好国家的调控目标。税收优惠虽然是在税收制度中加以

            规定,通过税收制度的设计作出安排,但是它的目标并不在于向纳税人取得收入;
            相反,它是政府主动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其实质上是国家的一种财政支出,政
            府给予特定的纳税人的税收利益。在税收优惠条款既定的情况下,纳税人能否得
            到减免税优惠,争取到财政援助,以及能够获得多少税收利益,主要取决于税收

            筹划及其微观经营决策与税收优惠体现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程度。递延纳
            税不是指不按国家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而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
            的范围内,推延纳税期的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延并不会减少企业的税额,但是它
            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笔成本为零的资金来源,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则有利于增

            加纳税人的利益。所以,纳税人总是希望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尽量递延纳税
            的期限。
                在现实的税收环境中,客观上存在着税负不对称分布的问题,使得不同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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