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企业破产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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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企业破产重整研究
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
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
计划草案;②按照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
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③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
比例,不低于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
整计划草案;④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
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⑤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
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⑥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
行性。
7. 重整程序终止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将同时裁定重整程序终止。《企业破产法》第
八十七条第三款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四)第四阶段,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
1. 重整计划执行主体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
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由债务人自行管理。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存在严重损害债权人
利益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不适宜自行管理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做出终止债务
人自行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终止的,应当通知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
业事务。债务人有上述行为而管理人未申请人民法院做出终止决定的,债权人等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根据重整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期限执行。执行期限通常
为 6 个月,一些规模庞大、重整资产范围广、营业事务复杂、重整偿债资金巨大
的企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会长些,比如 1~2 年不等。
3. 重整计划执行内容
重整计划执行的内容,主要有清偿破产法规定的各个顺位的债权;解除重整
资产上原设定的抵押、保全措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在建工程复工续建、验收、
交付;业主权证办理及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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