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铁路车务系统安全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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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Railway Vehicle Service System
铁路车务系统安全管理研究
(4)车务系统对施工前的器具、人员的准备不足
部分既有线施工在仅对信号设备进行作业时,为了对运输的影响降到最低,
通常施工过程中不封锁线路,要求车务系统执行施工特定行车办法或无线电话交
付行车凭证办法办理接发列车作业。车务系统需要在确认停用信号的影响范围后,
对列车经过的进路上有关的道岔使用钩锁器进行加锁,并在进站和出站信号机位
置上派专人显示手信号。由于此类施工出现频率较低,一旦出现对车务系统的作
业要求较高,如钩锁器、信号旗(灯)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排等,如果施工前的
准备不足,对施工过程中列车的运行安全会造成极大隐患。
(5)车务系统组织施工维修前登记手续办理拖沓
多数既有线施工维修作业都是由一个施工维修主体单位和几个配合单位共同
完成,特别是较大的站场改造施工,涉及的单位非常多。各家施工维修单位在车
站办理施工登记手续时,按要求要由施工主体单位、施工配合单位依次登记,并
需在施工开始前 40 分钟登记完毕。部分车务系统的车站值班员和把关人员在组
织施工维修登记的人员办理登记手续时,因自身业务水平问题,或对施工维修内
容了解程度问题,办理登记过程十分拖沓,甚至会出现到达施工维修开始时间还
未登记完成,导致作业被取消的情况,从而大大拖延了施工维修工期和浪费了铁
路运输能力。
(6)车务系统对施工协调组长安排不符合标准
铁路既有线施工中绝大多数均为Ⅲ级施工,在车站登记的Ⅲ级施工要求由车
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对于重点Ⅲ级施
工,车务站段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盯控、把关,分管领导因同期多处等原因
不能到现场组织盯控、把关时,应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安排胜任的其他领导,特殊
情况安排不了时,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委托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级别的胜任
人员。由于部分车务站段管辖范围较大,同一时间内会有多项施工在不同地点同
时进行,即使安排部分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级别的胜任人员担当协调小组组长,仍
无法满足施工协调工作的需求。因此车务系统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不违规派遣
不符合级别要求的人员担当协调组长,要不终止部分施工,导致施工安全出现隐
患或拖延施工工期。
(7)车务系统对施工维修把关人员安排不符合标准
车务系统在施工维修期间应安排担当车务行车和人身安全把关职责的人员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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