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铁路车务系统安全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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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铁路车务系统安全管理概述



              作为风险评估的三个子过程之一,位居整个风险评估过程的第一阶段,致灾因子
              辨识的全面性、真实性将直接影响到后续风险量级的分析,没有辨识出的致灾因
              子将不会进入后续分析过程,未被识别出来的致灾因子很容易扩大原有风险或诱
              发新的风险而产生次生风险,同时会影响风险应对的效果。

                  同时,为有效利用车务系统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大量致灾因子数据,本节
              提出了致灾因子耦合强度和诱发强度两个概念来对致灾因子赋值求解,以便将其
              应用在车务系统职工安全行为风险事件量级求解过程中。相关定义如下。
                  (1)致灾因子耦合强度定义

                  致灾因子耦合强度是指引发网格要素风险事件的致灾因子间相互依赖于对方
              的作用强度。耦合强度是风险脆弱性的具体体现,其大小反映了致灾因子间的内
              在作用机理对职工安全行为表现的影响力,致灾因子间的耦合强度越大会导致职
              工的行为表现越不稳定,越容易发生风险事件。本节将其作为风险脆弱性的衡量

              指标。
                  (2)致灾因子诱发强度定义
                  为了更好地区别致灾因子耦合强度,本节首次提出了致灾因子诱发强度的
              概念,它体现了风险的外在属性,是指在特定时空状态下致灾因子诱发网格要素
              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大小。致灾因子诱发强度越大则其诱发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就越

              大,反之则越小。本节将其作为风险可能性的衡量指标。
                  3. 隐患定义
                  2007 年 12 月 28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6 号《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指出:“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
              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隐患如果不加管控很可能升级成为事故。
                  4. 事故定义
                  事故是指一种发生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很多专家学者从不同
              角度对事故进行了定义,并且有学者认为事故具有因果相关性和损失的不可挽回

              性,这表明事故是在隐患基础上的事件严重性的升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
              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01 号)将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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