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铁路车务系统安全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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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Railway Vehicle Service System
铁路车务系统安全管理研究
(一)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 安全信息上报
①行车设备故障(除自管设备外的行车设备)发生起,由故障发生车间(站)
1 小时内将“故障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程度及现场处置人员、处置情况等”情
况电话报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
②对发生的安全信息,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要在 60 分钟内上报集团
公司主管部室。对每日第一班(前日 18:00 至次日 6:00)发生的安全信息电子版
应于次日 6:30 分前,对每日第二班(当日 6:00 至当日 16:00)发生的安全信息电
子版应于当日 16:00 前上报。
2. 加强事故信息管理
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人员开展工作,且不得向事故调查组以
外的任何部门和单位提供相关事故资料和信息。
3. 遵循“五个第一时间”要求
略。
4. 明确响应标准及流程
车务站段应急处置指导组按一级、二级、三级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启动一级响应:①普速线路可能中断铁路行车超过 3 小
时;②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脱轨、冲突事故;③发生旅客死亡的行车事
故;④国铁集团和铁路局集团公司启动应急处置指导组一级响应涉及车站管辖范
围时。
达到一级响应标准时:①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到车间(站)报告或
者铁路局集团公司启动一级响应的应急通报后,要立即通报段长、主管副段长、
值班段领导、安全科、运输科等相关科室、所涉及的车间(站)。②站段一级应
急响应工作由段长或主管副段长负责,段长、主管段站长、值班段领导、安全科、
运输科等相关科室应赶赴现场做好指导工作。
(2)二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启动二级响应:①普速线路可能中断铁路行车 2 小时以
上 3 小时以下时;②货物列车发生火灾、爆炸、脱轨、冲突事故;③发生较大及
以上路外事故;④国铁集团和铁路局集团公司启动应急处置指导组二级响应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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