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档案数字化管理模式与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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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档案数字化建设及安全管理分析
本滞后,不能快速地批量挂接,特别是文件级的档号,为了保证质量,挂接只能
一条条地进行,所以全文挂接工作进行的缓慢。
5. 档案信息著录不准确、不完整、重复录入现象严重
第一,文字录入错误,别字较多如将“王宏”录成“王红”;只录大标题,
不录小标题,如会议性档案材料只录了“会议记录”四个字,而忽略了副标题关
于主要内容的录入;著录内容和原始档案信息不对称或不衔接。
第二,同一档案信息录入两次如有的档案信息内容是相同的,录入者在后边
加个字符就再次将同样的档案信息录进去了,在检索时就会出现档号不同,内容
相同的档案信息。
第三,档号录入错误、不完全、不一致由于录入者粗心大意或片面追求著录
速度,著录中漏掉了档案的实体分类号、归档年代、保管期限和录入时间。
6. 数字化档案的安全性问题
数字化信息的安全保密问题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
环节(扫描、著录、图像处理、数据挂接等)及数字档案的管理与利用过程中,
都存在档案安全及档案泄密的问题。例如,数字化工程中的漏扫、错扫,漏挂、
错挂,图像处理不当造成的档案失真;数字化加工参与人员访问权限设定的不严
造成的泄密;对接互联网由于病毒侵染、黑客攻击造成的数据被破坏、被篡改、
被转移;备份不及时造成的数据丢失等。
7. 数字化档案利用不畅通问题
由于我们购买的科怡档案管理软件版本较低,数据兼容能力和长期存取能力
较差,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数字化建设的需求,随着著录条目和全文数据的不断增
加,数据库试用时经常出现缓慢运作的情况。
8. 数字化档案利用中的法律效用问题
目前,虽然数字化档案具有节省空间,存储量大、利用快捷、方便的优越性,
由于它不具有档案的直接来源特征和法律凭证效应,不能完全行使纸质档案的功
用与价值,因而国家对其法律地位尚未确定之前,数字化档案在一定程度上也不
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档案,不是档案,就没有法律效用,所以在作为法律凭证作
用时必须是纸质档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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