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4 - 新时期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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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Theory and Development Innovation of Archives Management Model in the New Era


             所以很多公民对于这一权利和法律规定都不够了解,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
             第二,受到传统意识观念的束缚较重,中国公民的档案利用权力意识淡薄。在中
             国,公民的维权意识普遍不高,特别是受到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很多公民深受
             历史、文化和社会的影响,对法律产生排斥感,觉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一

             件极其羞愧可耻的事情,为了避免因为档案利用而触犯法规侵犯到他人权利,公
             民往往选择远离档案重地;而当遇到他人利用档案时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为了减少麻烦,往往也会选择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同时,浓厚的臣民意识束缚
             了公民档案利用权力意识的增长,很多公民对于档案重地和档案馆的工作人员心

             存畏惧和敬意,更多地看到的是自己给档案馆增添的麻烦,却没有看到档案馆工
             作人员为自己服务是他们本应该尽的一个职责和义务,更没有看到自己去档案馆
             查询和利用档案其实是在享受自己本应具有的权利。
                 (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服务水平不够高

                 1. 政府部门
                 (1)政府档案信息公开模糊单一,公民档案利用受限
                 在中国,档案的搜集和管理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因此政府对于档案信息的
             公开程度和公开形式对于公民档案利用的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民查阅、

             了解和利用政府公开的档案信息资源,是公民有效实现档案利用权力的途径之
             一。政府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因此,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地向公
             民开放政府公共档案信息,是其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

             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
             日常工作。中国《档案法》规定,“档案馆应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
             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同时,中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
             20 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

             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理应遵
             循相关公开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开。然而,政府部门在档案信息公开工作上存在
             着诸如档案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档案信息模糊、档案信息公开范围较窄、档
             案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单一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人们档案利用的需

             求。同时,中国档案利用的范围与政府档案信息公开的范围存在不协调因素,这
             也使得公民档案利用受限,阻碍了公民档案利用权力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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