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新时期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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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档案提供利用与用户服务



                  (三)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
                  1. 档案公开利用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中国档案公开利用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是导致中国公民档案利用权力无
              法顺利得以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档案公开利用

              的法律之间缺乏协调性,有的内容规定是相互抵悟的。其二,即便是同一个系统
              内部的法律法规,也难免存在着上下级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等问题。其三,中国的
              《档案法》与政府关于档案信息公开制度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矛盾之处。这些问题
              的存在,使得中国公民在档案利用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尴尬困境,有关负责部

              门之间也借此机会互相推诿,标准不一的规定往往使得公民陷入两难境地,正当
              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很多公民也因为害怕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法规而
              刻意躲得远远的。其四,法律体系的不完善,还表现在《档案法》自身存在的问
              题,如该法对档案利用权力的内容、义务主体、义务内容、利用客体范围等多方

              面的规定都存在着漏洞;而且法律只重视对公民档案利用权力的规定,轻视当公
              民档案利用权力受到侵害时的补救规定。
                  2. 现有法律对档案利用的时间限制过严
                  现有法律对档案利用的时间限制过严,是导致公民档案利用问题突出的因素

              之一。现有法律对档案利用的时间限制过严的表现主要是:中国法律对于档案开
              放的期限,一般是封闭期年满三十年的予以开放,涉及国防、外交、国家及公共
              安全等重大利益的档案和一些即使期满30年依然不宜开放的档案采取延期开放。
              而在一些其他国家,他们对档案的封闭期早已在 30 年之内。

                  3. 档案开放中的知情权与隐私权冲突问题
                  档案开放利用中知情权与隐私权之间的冲突问题,容易让公民为了获得知
              情权而损害其他公民的隐私权,也容易因为一些公民的隐私权而致使其他公民的
              知情权无法得以实现。可以说,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这些情况冲突容易导致公民因为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而被告上法庭。因此,知情
              权和因素起的冲突问题也是影响公民刻意远离档案馆,影响公民档案利用权力无
              法顺利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档案开放利用中,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冲
              突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第一,公民所享有的对国家政事、政府工作、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行为活动等方面的知情权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有个人隐私权的冲突;

              第二,公民享有的对社会公众人物相关的重大事件的知情权与公众人物所享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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