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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地的开发与利用
第六章 土地的开发与利用
第一节 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理论与政策分析
一、土地开发利用的概念
(一)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从广义上来讲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
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
深度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对尚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以扩大土地利用范
围,也包括对已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经营程度。从狭
义的角度理解,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
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按开发后土地用途来划分,土地开发可分为农用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开发两种
形式。其中,农用地开发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的开发;建设用地
开发指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的开发。
(二)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是指民事权利人为满足自己需要,按照土地的自然性能和用途加
以利用的行为或法律事实。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包括: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
统计;土地利用程度、结构、效益等现状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土地
保护。土地资源的调查、分类、统计是土地利用的基础性工作,为因地制宜合理
利用土地提供了科学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为更合理地利用土地指明了方向;
土地利用规划用于指导今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土地开发是土地的广度和深度
利用。
二、土地开发利用相关理论
(一)配第的地租理论
关于土地开发利用方面的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经济学家配第,他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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