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P. 65
第三章 知识产权诉讼
他人在先权利进行实体审查。
(二)著作权纠纷中的难点
随着国家立法对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健全及社会对著作权的重视,著作权行
政诉讼逐渐呈现领域类型多样化、具体专业精细化、法律关系复杂化的趋势。例
如,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问题,早在 2003 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对黑
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诉郭颂、中央电视台、北京北辰购物中心侵
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本案也正式拉开了我国对涉
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司法保护的序幕,开创性地提出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
护问题中涉及的著作权权利主体、著作权侵权判定及法律责任承担等重要课题。
但是时至今日,我国仍未出台针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专门立法文件。仅在
2014 年,国家版权局曾出台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
稿)》,但遗憾的是该文件始终未能正式出台。我国是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
拥有众多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对民间艺术的司法保护提出
了更为苛刻的技术要求,从另一角度讲,对民间文学艺术通过行政诉讼方式保护
势在必行。
信息技术在著作权领域的动态发展,对行政诉讼提出了新要求。需特别注意
的是,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不仅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相当比例的源代
码亦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寻求法律保护。从受保护的法律性质上讲,权利人不仅有
权获得民事保护,还有权寻求行政保护甚至刑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计算机软
件能源代码相关的纠纷往往涉及公司员工跳槽或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权利人,
一方面需要考虑收集相关证据,从民事权利保护角度出发积极维权,维护公司的
知识产权权益;另一方面,作为新任职单位,应从尊重知识产权角度出发,履行
公司内部知识产权合规审查流程,避免可能产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
责任。在上述程序中,均存在引发著作权司法保护的难点。
(三)商标权纠纷中的难点
《商标法》赋予了行政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定职责,法院在行政诉讼
活动中需要对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行为事实、法律程序及法律依据作出审查。如
果商标标识被行政机关核准注册,围绕“商标核准使用范围”引发的行政争议比
较常见。因商标标识的范围包括虚拟现实产品或者服务,在互联网空间产生的侵
权问题亦可能延伸至行政管理领域。实践中有很多这样的行政审判疑难案例,比
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