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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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到执行,会持续很长时间,若不及时救济会出现不可挽回的损害。甚至不能立即
             救济某些权利,或者案情发生变化,这么一来即使起诉人获得了案件的成功,但
             其损害也无法修复。所以一国法律一方面要赋予公众普遍侵害的赔偿请求权,另
             一方面还要赋予其阻止未来侵害的权利,这是国家对公民该尽的义务。行为保全

             以保护情势紧迫下的现状为立法宗旨,即立即阻止正在执行或打算执行的侵权行
             为,使起诉人免受不可挽回的损害,并确保最终判决能得以执行,从而阻止迟来
             的正义。
                 2. 行为保全对知识产权的特殊重要性

                 知识时代对知识产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可以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拉
             动经济,尤其是科技日新月异的强大推动力。保护知产就是保护原创,尊重知产,
             若这种尊重知产的现状受到挑战,社会将不会有创新力。知产的独特特点让行为
             保全落入到知产范围尤为关键。

                 权利保护期有限。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期限性。在某段期间内,知产所有者
             对其知产享有独自占有权以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但期间届满后,产品将失去
             其专有性,由此开始免费进入公众范围,公民自由免费地使用。专利法中规定发
             明专利享有 20 年的独占期,时间一到该专利便自动投入公众范围,可被任何人

             自由使用。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作品都是有期限的有效,在有效期内独自占有,有
             效期一过自动进入公众,这样势必鼓励创新。行为保全措施在知产范围内尤其关
             键。若在其合法独占期间内,法院若没立即阻止被起诉人的侵权行为,那么起诉
             人本身的竞争优势不复存在。

                 无形客体保护难。知识产权不同于物权,其对象并不是物,而是虚拟的脑力
             成果,包括发明创造、版权作品、商业信誉等。这种对象的非物质性、不实在性
             使其不能与客观物品一样被权利人直接占有或被其他人所知道,同时也不能像物
             权一样凭借直接占有而排除他人侵害进行私力救济,导致其在判断侵权行为以及

             保护自身利益方面困难重重。特别是目前处于大数据网络信息时代,由于知产具
             有传播范围广、容易被复制、波及面广等特征,其采用保全来停止被起诉人正在
             或打算执行的侵权活动,对避免不可修复损害的发生有重大作用。例如,若某音
             乐公司创作出新音乐,并录制成 CD 形式,但某网站未经其批准擅自将 CD 转换

             格式,非法发布到网络上,让网友免费下载,此时若不及时申请行为保全立即阻
             止侵权,这些正版 CD 会在短时间内被反复下载与传播,不仅是对知识产权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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