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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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建设工程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的开发与经营完全依赖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占领市场的核心力量。知识产权能为
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创新与财富,带来不可估量的竞争优势。但知识产权的无形
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等特征使得权利人对权益的保护具有“急迫性”,譬如侵
犯专利权的案件,专利一经投入生产进入市场,权利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将难以估
计。因此对权利权益的保护存在先天上的不足,容易受到侵害,而知识产权诉讼
是目前为止保护权利人利益最有效的手段,通过法律裁判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为
其受到的损害赢得赔偿,但是诉讼救济又过于繁琐,达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漫
长的诉讼周期可能错过最佳的救济时间。而行为保全制度可以有效弥补知识产权
自有的先天不足,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害其知识产权,为个人以及企业带来
巨大的帮助,为诉讼提供更多的保障,在制止侵权行为、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上远
胜其他救济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因知识产权客体类型的不同,适用的行为保全
也会不同。比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种权利类型,具体的适用标准也会大
有不同。涉及著作权、商标的案件在申请行为保全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
较为充分,法院会尽快同意行为保全的申请,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再受到侵害。
但是对于专利权案件申请行为保全时,一般案件事实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技术才
能确定,避免影响企业的运营,一般采取行为保全时会更加谨慎。
2. 防止出现难以弥补的损害
从实践中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保全可以使权利不再继续遭受不法损害,有
效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知识产权的客体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客体,它的无形性、
可复制性既可以为权利人带来利益,也可以成为侵权人实施侵害的着手点,由侵
权行为产生的作品,一经流入市场,市场传播速度快,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很快就
失去保障,失去前期努力形成的竞争优势,造成的损害难以修复,甚至用金钱也
难以弥补。例如,一篇小说、一首新创作的歌曲,一旦流入市场,被无数的读者
与听众阅读、收听、转发等,就失去了作者重新发行的意义,作者的辛苦付出化
为乌有。所以作者在维护权益时,受制于市场的流动性强的特点,越早地限制侵
权,越早地能保护侵权作品不再传播,越能减少作者的损失。申请行为有效避免
造成更大的损失。
3. 提高维权效率
行为保全也可以提高维权效率,因为诉讼的时间通常都是很漫长的,有可能
达到半年时间,案件繁琐的可能持续一年甚至几年,在这种情况下,等到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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