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双减背景下中小学有效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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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双减”背景下的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
第六章 “双减”背景下的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
第一节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的责任与影响
一、家庭的概念
家庭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社会的进化而逐步由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发展
而来的。一般指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基本单位,家庭作为社会
的基本单位,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一般认为它肩负生养、社会化、
经济合作等社会功能的实现。教育子女、保护家庭成员是家庭的重要职能。社会
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家庭是社会的重要
组成,在义务教育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的责任
(一)家庭是义务教育完善的内在动力
义务教育阶段是幼童到成人的成长关键期,家庭对于其教育具有先天的无可
比拟的优势,血缘的纽带关系促使学生能够无条件对家庭教育产生依赖和信任。
基本的、合理的培养是儿童保持心理健康、构成健全人格、合理成长成才的基础。
因此,家庭在义务教育中不仅承担着抚养的责任,也承担着教育的义务。如果学
生在家庭中获得足够的关爱,并且能够把进入陌生环境的切身感受与父母分担,
那么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就能更好地处理师生、同学关系,更好地组织学习、创新
思维。相反,如果没有足够的家庭关怀和家庭教育,那么学生心理极有可能扭曲,
孤僻、自卑、逆反等心理问题容易出现,影响义务教育良好效果的实现。从本质
上来看,家庭在义务教育中的责任,国家和社会都无法替代。
(二)家庭在义务教育中负有法律义务
在义务教育法律中,家庭成员具体体现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及适龄
少年、儿童。而家庭的法律义务也具体表现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律义务。
义务教育法律中,家庭是保障义务教育法律实现的重要因素。“它的法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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