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双减背景下中小学有效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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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双减”背景下的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
第二节 “双减”背景下中小学家校共育的意义与现状
一、家校共育的概念
关于“家校共育”的概念定义,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观点,通过梳
理比较不同学者提出的观点,把握“家校共育”的内涵本质,从而形成本研究对
这一核心概念的定义。
在国内,学者马忠虎(2014)指出,所谓“家校共育”就是对学生实施教育
的两大主体——家庭和学校,在理念、内容、方式、程度等方面实现互补性的联
合教育,使得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时,能够得到家庭教育的补充,而当孩子在家
庭接受父母教育的时候,又可以得到来自学校教师的有力支持。
王库、吴少平(2017)则提出了更加宽泛的定义,他表示家校共育是在协同
教育范畴下的概念,在现代教育观念下,教育系统中的全要素都应该参与到教育
过程之中,形成协同教育体系。因此,家校共育除了教育系统的两大主体——家
庭和学校形成合力之外,还需要有政府、社区、社会等力量的共同参与,才能构
成更大意义上的家校共育。
在国外,艾普斯坦教授长期从事关于“家庭——学校——社区”的相关研究,
并且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他同样认为,家校共育的主体应该是家庭和学校,
是双方在利用各自教育特征的基础上,开展的全方位、高融合的互补性合作教育,
但除此之外,也需要有学校所在的社区加入其中,才是一个完整的“家校共育”
概念。
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家校共育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需要在家校共育
的实践中加以理解把握。概括而言,家校共育是一种基于家庭与学校为教育主体
的双向互动合作模式。它有别于传统的家校联系或者家校合作,而是以学生作为
共同的教育对象,以学校教育为主导、家庭教育为辅助的基本关系下,发挥各自
教育优势和资源,形成帮助学生良好发展的教育合力。
二、“双减”视域下中小学家校共育的意义
回归育人初心是“双减”政策的根本目的,而家校共育是助推“双减”有效
落地的重要途径。增强中小学家校合作的意识,提高家校合作的水平,拓宽家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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