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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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y and Practice of Government Digital Transformation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冗余,即数据的重复性采集。二是采集数据的完整性,即采集数据的损坏、数据
丢失、数据泄露及数据窃取等安全威胁。三是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即能反映客观
存在,而不是利用数据的可复用性进行复制采集。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风险有的
体现在基层数据采集者由于主观能动性不足,没有充分采集数据,或者进行数据
造假,有的体现在技术设施的不合理规避设置,或者不具有数据清洗、安全传输
等功能,长此以往会对后面数字政府政策制定、施行带来不利的影响,降低政府
整体绩效。因此,数据采集阶段的数据安全风险是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首要解
决的安全风险问题。
(2)数据处理阶段的安全风险
数据处理阶段是指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政府、公众社会及企业等各方对动态
数据进行一系列活动的集合。数据处理是数据全生命周期中的核心过程,保证数
据处理安全的最基本的前提是确保数据被合适的使用者访问。H 市数字政府建设
过程中数据处理主要是借助企业搭建的数据处理平台,来实现对数据的访问控制,
数据在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双向流动。通过政府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搭建数据处理平
台,必然带来合作风险和技术挟持风险,数据处理平台的搭建首先要确保数据处
理平台组建本身的风险,搭建平台水平和稳定性主要取决于合作的第三方企业技
术水平,第三方企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极易造成数据丢失、泄露,技术风险是
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较为严重的治理风险,同时由于企业之间竞争的存在,致使
各平台搭建企业核心技术不外露,造成后期在各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困难重重,如
H 市人社部门、民政部门业务平台无法与公安部门户政平台完美对接,导致用户
重复性提交相关办理材料等等。其次是政府对数据处理平台搭建企业缺乏监督,
在利益的驱动下,导致数据资源信息被非法收集、贩卖等违法情况,特别是第三
方企业疏于对员工的管理机制不健全,会促发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
(3)数据传输和共享阶段的安全风险
数据经过采集和处理到达数据传输和共享阶段,这个阶段的传输共享可以分
为三个模式,一是数据在数字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传输共享;二是数据在各级
政府之间的传输共享;三是数据在政府和其他社会参与组织之间的传输共享。在
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只有高效的数据管理政策执行和安全保障措施才能保证数据
的安全,此过程中如果为了数据安全而不共享或者少共享数据,便会造成“信息
孤岛”现象,与数字政府提倡的有序开放数据共享背道而驰。虽然 H 市政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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