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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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于信息技术的政府数字化转型研究



              后期全市数据资源归集协调困难。
                  根据协同理论,一个系统与其子系统和元素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整体。
              充分发挥好子系统或者元素的性能和作用,系统才会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目前 H 市“城市大脑”项目在不断推进,教育、医疗、社保、文化、养老、出

              行等公共服务方面数字化转型取得新进展,在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交警、
              智慧气象、智慧教育等方面得到了初步应用,然而,各应用系统基本上采取自建
              模式,主要是以部门业务需求来建设,大多数据安全只是针对单个部门的需求进
              行建设,缺乏从 H 市数字政府数据安全整体性方面的规划与融入,存在对部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分析评估能力不足,安全能力评估没有与其运营的安全实
              践相结合,不少部门还存在着把本部的数据安全做好就可以的思想,或多或少还
              存在在传统行政理念,尚未形成数字化思维,同数字政府建设理念不相适应,同
              数字政府建设的数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理念不匹配。

                  3. 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认识不足
                  (1)数据采集阶段的安全风险
                  “数据采集是信息综合性技术,主要指综合运用数据采集技术、传感器技
              术、信号处理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数据模型优化五大信息技术,构建实时的

              自动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数据采集是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数据全生命周期中
              的第一个环节,后面环节的数据安全问题也是由这个阶段衍生出来的。数字政府
              过程中对数据安全治理的关键要素是数据资源,即政府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所能
              获得和拥有的数据量。作为数据安全治理的第一环节,数据资源需经过采集过程

              才能进入数字政府业务主体数据治理的议程中。H 市在建设数字政府过程中,通
              过部署物联网感知设备、视频监控等方式完成数据的第一步采集,逐渐完善建立
              H 市数据资源库,为进一步实现 H 市数字化政府的整体性、一体化治理建立基础,
              为数字政府下一步的数据治理提供依据和参照。

                  数据采集阶段的安全分析主要是结合数据的质量性质进行,数据采集的方式
              及规范也是数字政府对数据安全管理的策略的体现,即保障采集的数据具有客观
              性、完整性、相关性和实效性,保障数据作为数字政府治理要素价值的最大化。
              有关研究表明,中国近 80% 的数据资源掌握在政府部门中,大体量的数据资源

              对政府在数据安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必然增加了数据安全保护
              的隐患和风险。采集阶段数据安全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采集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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