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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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体系
民的居住条件;整修城市道路,增设公共交通,改善供水、供电等设施。由于经
济能力所限,这一时期较为重点的城市建设,主要是一些大城市内的棚户区改造
与工人新村的规划建设,如北京的什刹海、龙须沟,天津的墙子河、金钟河,上
海的肇嘉浜等,上海新建了第一个完整的工人居住区——曹杨新村,天津在中山
门、西南楼、吴家窑、丁字沽、王串场、唐家口、佟楼等地修建了工人新村。
工人新村的建设起因于城市劳动者住房的紧迫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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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大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到 3m ,为了紧急解决城市劳动者的住房问题,就在
大中城市以较少的投资建设了大量低造价住宅,这就是对“工人新村”这种居住
形式的探索。以上海兴建的曹杨新村为例:1951 年,陈毅市长在市人民代表大
会上提出了城市建设要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尽管当时的财政非常困
难,市政府还是一面改善棚户简屋区的市政设施条件,另一方面拨出大量资金,
新建一大批工人住宅,供劳动人民居住。1951 年初,上海市都市规划研究委员
会负责工人新村的选址和规划工作。天津的工人新村的建设也是由解决工人居住
困难而起,由当时的市长黄敬到北京向毛泽东主席汇报后,由天津市建筑管理委
员会在 1952 年进行选址,之后由市城建委主持规划。
可见当初工人新村的规划模式:资金是地方政府提供的,建设的发起人通常
是市长,规划的编写者为当地政府的规划机构。
(二)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1. 城市规划机构的设立
(1)规划和建设机构的起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的行政建制处于草创时期,1949 年 10 月
21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成立。由于城市建设仅限于城市恢复与
小规模的建设,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下设基本建设处,主管
全国的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
从 1950 年起,城市规划机构和建筑管理机构在主要大城市建立起来,这些
机构都隶属于市政管理。根据城市大小,这些机构或是独立的,或是和建筑设计
办公室、城市建设办公室合并在一起的。在上海、北京等特大城市,城市规划办
公室都是独立的。如北京就成立北平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东北各地成立建设委员
会,到 1952 年全国一共成立 9 个建设委员会。一些小城市也都成立了城市建设局,
分管城市各项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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