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1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P. 181
第九章 公司法基本内容
各自的调整范围内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形成对关联交易的多法域分散规制。需要
进一步厘清这些部门法在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扮演的不同角色,及其彼此间
是否产生协同机制从而有机联动的体系化规制关联交易。
(二)公司法在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的定位
1. 规制关联交易的基本法
从现行规制关联交易的主要法律规范来看,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内容虽
然不尽完善,但已为关联交易的规制构建起基础框架:一是通过对关联关系的界
定,让关联交易的认定有了基本标准;二是对禁止相关主体利用关联关系进行利
益移转行为作出初步规定;三是设置了不当关联交易的法律后果,即相关违法主
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是规定了可以直接或间接规制关联交易发生或发生后进
行效力认定及归责的条文,如表决权排除、股东代表诉讼、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决议无效、可撤销之诉等相关条款。这些迹象表明公司法很大程度上对关联交
易的界定、管理和控制都提供了基础依据,具有在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担当
基本法角色的根基。
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的其他部门法不能像公司法一般定位于基本法的缘
由在于:实际上,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每个部门法对其方方面面的内容有着
不同的调整范围,在实际规制中也饰演着不同的角色。具体而言,如会计法主要
调整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对于关联交易行为所影响的公司收支记载的真实性、
完整性,它仅能体现对交易数据的法律规制而非对关联交易本身的调整,也是协
助识别不当关联交易的工具之法,会计法侧重于记载与披露的功能就注定不适合
担当规制关联交易的基础性法律规范一角。税法则主要规范税收征纳主体之间的
关系,保障国家财政利益,它虽然对关联交易的价格评估环节有关键性的规制作
用,但税法本身无法调整所有关联人间的关系,仅能为监管机构及非关联人通过
了解企业税收情况进而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并对其是否公平做出判断提供参
考,其并不能为投资者、债权人提供追责与救济的路径,这就决定税法无法作为
主干领协其他部门法对关联交易进行体系化规制。证券法主要规范的是证券发行、
交易、管理等行为,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现有关联交易的规范体
系来看,证券法规范之数量在关联交易规范中也是占比较大的,但证券法多适用
于调整上市公司及其在证券市场的活动,所以并不具有普遍性和基础性,所以只
能是作为规制关联交易的特别法而存在。基于前文所述,关联交易主要由“关联
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