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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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学理论及发展


             内生型法治,而是在吸收中西方法治文明和传统法律文化精华的基础上,由中国
             共产党自上而下领导、中国人民自下而上推动形成的、适合我们自己的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国理论与实践。法治道路没有现成的路可走,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

             只能靠我们自己不断探索、实践和创造,“以现实变革促进理论创新,以理论创
             新推进现实变革”,并构建适合时代需要的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当代中国法治
             理论体系。这无疑也是时代赋予的法学中国化的重大历史任务。只有这样,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才真正既是理论研究的“富矿”,也是法学理

             论思维培养的“富矿”。这也即是说,“以中国法学问题意识为导向”,面向当
             下伟大的中国法治实践,既是法学人才理论思维培养的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和走
             向繁荣的历史机遇,也是伟大时代理论思维培养的应然面向。
                 当前,作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中创立的科学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无疑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 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
             理论,它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
             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强调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是顺应实现中

             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有着丰富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
             辑,赋予了理论思维以新思想、新内涵和新品格。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理化、

             学术化、系统化阐释,推动其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无疑是摆在国人面前的重
             要任务,也是新时代法学理论思维培养的核心和最重要的时代面向。
                 因此,法学人才理论思维的培养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重要过。新的时代,
             由于全面依法治国对法治人才的倡导和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学人才理论思维

             的培养有了新的时代内涵:要在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尤其是法律实践的导向
             下,坚决以理论创新带动法学人才理论思维培养的创新,贡献出作为中国法律
             实践的法学理论和人才培养理论——一种实践理性意义上的法学理论和人才培养
             理论。这种实践理性的属性事实上能够限制漫无边际的实用主义,一如同康德当

             初所表明的那样。要把其中的科学道理讲清楚、讲透,坚决反对和拒斥学风空疏
             的、假大空的口号式研究和教学,以走出当下法学人才理论思维培养上的“执迷
             学术”与“执迷实践”之间的瞻前顾后、徘徊不前的局面。要以实践教学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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