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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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aw Theory and Application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性行为的数字行为。数字社会的秩序是算法秩序,社会治理不再是层级治理,而
是节点治理。本文认为,现代法学的数字革命需要面向数字社会产生的新现象新
问题,是对数字生产生活关系、行为规律和社会秩序的学理阐释和理论表达。凡
是涉及数字社会的法律现象,都属于数字法学的调整范围。
有关数字社会的法学研究正在成为学术热点。未来,首先要深化数据本体论
研究,从一般意义上对数据的性质及其承载的利益和权利进行研究,并随着司法
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反思现有理论能否对实践提供足够的证成和解释。其次要
深化数据应用研究。数据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有助于推进量化实证研究方式,而
对于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则需要学界展开扩展性的“数据应用 +N”
研究。
三、开展跨学科数字法学研究
借助跨学科合作与融合,数字视野下的法学研究正不断突破传统法学。应从
数字立场思考法学问题,进行命题提炼和实践创新,强化交叉融合研究。
数字立场意味着应对数字社会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理解数字
对信息的承载与应用过程。不了解数字、数据所面向的自然科学对象,只是套用
传统法律规范与理论范式来解释数字社会的法律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基于
对信息与计算机“转译”过程的理解,才能研究或界定这一过程中的理论问题,
这就需要法学专业同计算机专业的长期合作。
然而,数字时代的法学是否意味着对现代法学的完全“抛弃”?本文认为,
一方面,可以将传统的学术脉络与新的数字法学研究进行衔接与交叉;另一方面,
数字视野下的法学研究,应避免对传统理论的路径依赖,尽可能突破思维惯性,
进入到数字社会逻辑脉络中,面向实践问题开展法治法学研究。
数字法学的法律概念、原则和规则,一部分需要对现代法学体系进行扩张性
重释,一部分需要按照数字行为规律构建新理论,还有一部分需要对数字空间特
有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社会关系的原理进行探索。
数字时代的法学研究对现有法学学科体系与人才培养方式革新提出了迫切要
求。目前不少高校设立了现代人工智能法学院,通过开设不同课程,增进学生对
学科知识与能力的交叉吸收与运用;或者开设专门的数字法治课程,从教学教材
源头推进交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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