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P. 35
第一章 法学理论及发展
三、当代中国法学人才理论思维培养的新时代使命
应当说,法学人才理论思维培养面临的上述挑战,一方面,有“功利化”侵蚀,
导致了法学教育偏离了本来的教学本义甚至有舍本逐末之嫌;但另一方面,它又
暴露了既往法学人才理论思维培养与人们的期待尤其是实用化期待不相符合的短
板或弱项:法学理论供给水平不高,产品即法科学生的实践操作 / 动手能力不强、
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脱节甚至背离、法学理论思维培养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等。
这何尝不是法学教育与时俱进变革的新机遇?值得欣慰的是,针对上述挑战,近
年来,法学界同仁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了。
首先,在理论思维教学体制机制的完善上,很多法学院先后探索推动了小班
教学、案例式教学、团队教学,开设了通识课程、增设了各种前沿交叉学科课程,
有针对性地培养“独立思考”“反思批判”的法学理论人才。
其次,在科学研究或理论产品的供给上,今天的学人已经逐渐认识到:我们
正在践行的法治实践,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而艰巨的事业,是当代世界上最伟
大的实践。前现代、现代、后现代,甚至智能时代的法治文明状况在中国都有不
同程度的反映,马克思主义法学、自由主义法学、儒家传统法律文化交织其中,
这的确既无先例可循,也难言有丰富的经验可鉴。要保障其不断取得进步和发展,
需要我们去不断基于中国自身经验和理论资源进行研究、总结和反思,梳理出一
系列具有思想内涵的学术命题和学术观点,提炼出一系列具有时代内涵的新的学
术命题和学术观点,丰富、充实既有的法治理论内容和内涵,形成文化上富有中
国元素的可以称为“中国的”法学和理论思维——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改
变“西方法学和理论思维在中国”的局面,以撞击人们的法学理论思维,推进法
学人才理论思维的培养。
最后,但也许最重要的是,在观念上进一步强调并重塑认真对待法学理论思
维培养的着力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一
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因为“在先进国家,实践启发理论;在落后国家,理
论鼓起实践”。对当下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人才的培养而言,这无疑提供了思想
指南和理论指导:新的时代,必须认真对待法学理论思维的培养。这种认真对待,
也许有很多不同的解读,但其中的一个关键性解读无疑在于,必须有鲜明的中国
法学问题意识,因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只有聆听时代的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