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P. 41
第二章 心理学视角下法学研究
第二章 心理学视角下法学研究
第一节 法律心理学基本理论问题
一、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法制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制教育、法制实施及依法治国过程中人们的心理
现象。法制心理学主要是为法制教育、法制实施及依法治国服务的科学。它运用
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施法制过程中的心理学问题。但是法制心理学不是
简单地应用心理学的知识说明法制工作中的心理现象,而是要揭示在社会主义法
制环境中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行法律监督,
形成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思想品德与个性心理规律,以及调节与控制民主法制意
识过程的规律;揭示人们的个性差异对法制环境的依存性。
法制心理学强调社会发展法制环境与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作为个体的人总
是处于与社会团体和他人的交往中,通过相互交往建立一定的人际关系和法律关
系,形成种种个性特征,产生形形色色的社会心理现象。法制心理学注重人与社
会法制环境的关系。社会法制环境包括社会存在、社会法制和法制意识,也就是
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法制心理学强调法制环境,但在相同的条件
下,由于每个人内在心理因素不同,必然会发生不同的反应。个人内在的心理因
素,主要是指个性的各种心理特征,如性格、气质、能力、兴趣、需要等,这些
心理特征都能对其心理活动发生一定影响,而个性的倾向性,即信念、理想、世
界观对一个人的法制心理发生着最深刻的影响。
法制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制度以及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制环境
的构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人们的法制心理等,同时还包括司法心理学,即
侦察员心理学、预审员心理学、检察员心理学、审判员心理学、调解人员心理学、
狱政管理心理学以及犯罪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罪犯矫正心理学、青少年犯
罪心理学和青少年犯罪矫正心理学等。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