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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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心理学视角下法学研究


             事法律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的研究,以及违反实体法、违反程序法的研
             究都处于尝试阶段。对守法行为的研究有着特别的意义。法律心理学不仅可以从
             法律社会化的角度、角色期待的角度、自我控制的角度探讨守法行为,还可以从

             法律宣传、威慑理论、强化理论等角度探讨守法行为及其可持续发展。守法心理
             学研究还应介入更深层的守法行为研究,除了解释以往注重的为什么要依法履行
             义务的问题,也应对公民依法享受权利、诚信等问题开展讨论。
                 司法心理学研究不同法律情境和不同法律关系及不同法律程序中的法律行

             为。民事与行政司法心理学是我们将予建构的主要方面,而刑事司法心理学是要
             进行完善的领域。
                 刑事司法心理学目前是最成熟的,其结构有两个基本线索:一是研究在刑事
             诉讼的不同阶段所反映出的法律行为,根据其特点制定有心理学依据的科学的工

             作策略。二是研究不同角色实施某些具体法律行为的原因与特点。特别是参与刑
             事司法活动的个体、群体在担任不同角色时,处于不同情境时,相互产生作用时
             的心理特点。在此,由于不同法律身份的交叉,同一个体会因诉讼阶段的转变而
             扮演不同的角色。一般情况下,各种法律身份包括:犯罪人——怀疑对象、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司法人员——侦查、起诉、审判、矫正工作的承担
             者;相关人员一被害人、证人、辩护人、鉴定人、翻译等。
                 (四)法律监督心理学
                 研究法律监督的心理效应,研究法律监督的有效方法等问题是法律监督心

             理学的重点。探讨法律心理学的学科体系,不是为了单纯追求价值的提升,而是
             要真正建构起一个有价值的领域,“科学家在建构其微世界时,‘建构’本身并
             不是纯粹为知识而知识,是一种‘行动’。他们所建构的知识会进入一个领域,
             为人们所用,并且改变这个领域的组织形态,也可能影响未来科学家们的建构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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