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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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aw Theory and Application
                  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一)物
                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等。如建筑材料、

            建筑设备、建筑物等都可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法
            律意义上的物,可以作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借款合同等。
                (二)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在合同法律关系中,行为多表现

            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这些行为都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
            系的客体。
                (三)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

            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等,都有可能成为合同法
            律关系的客体。

                四、合同法律关系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内
            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是连接主体的纽带。
                (一)权利
                权利是指权利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

            同时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合法权益。当权
            利主体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将予以保护。一方面,权利受到国家保护,如果
            一个人的权利因他人干涉而无法实现或受到了他人的侵害,可以请求国家协助实
            现其权利或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权利是有行为界限的,超出法律规定,非分

            的或过分的要求就是不合法的或不被视为合法的权利。权利主体不能以实现自己
            的权利为目的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或侵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二)义务
                义务是指义务主体依据法律规定和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必须做出某种行为

            或不得作出某种行为,以保证权利主体实现其权益,否则义务主体要承担法律责
            任。一方面,义务人履行义务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保障,所以,法律规范都针对
            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规定了具体的法律义务。尤其是强制性规范,更是侧重了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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