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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pin and Music Aesthetic
肖邦与音乐美学
词,而是任由声音独立地成为音乐的因素,正因为它是声音,就把它作为目的来
处理”。因而音调就是音乐的本身,是音乐结构形式的内容。当代苏联美学家莫·卡
冈曾认为“音乐的声音能够最准确地体现和传达以情感为主的信息,而语言的声
音则体现和传达以理性为主的信息”。
音乐与语言具有一种相同的因素就是表情音调。由于音乐与语言都是用声音
来传递信息,那么就可以根据表现要素的特点来决定声音的大小、粗细、高低与
快慢。例如甜言蜜语的声音肯定是轻声倾诉,时隐时现的,语言表达时也是含蓄
婉约,温柔绵软的;打架争吵时语言的声音是撕心裂肺、掏空心肝、歇斯底里的。
同样又如音乐作品中小提琴柔美恬静的声音立刻能惟妙惟肖地衬托出窈窕淑女那
嗲声嗲气与婀娜多姿的神态来;大提琴的低沉粗犷,也能恰到好处地表达男子的
伟岸雄厚,慷慨豁达来。正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中“楼台相会”
的一段大提琴与小提琴的对位旋律,充分地表现出梁山伯与祝英台在相会时的情
景。虽然音乐无法用语言描绘出当时的场面,但听者从音乐的表情音调中可以真
切地体会出这对情人当时的真挚情感。通过各方面的素材的说明来看,表情音调
是音乐与语言的声音都必不可少的因素。
像语言一样,音乐也具有某种约定俗成的东西,主要是指音乐作为一种约定
性的音响存在。例如,历史上的综合艺术——舞蹈、歌曲、歌剧等,对音乐都起
到“图解”之作用,对熟悉的舞蹈音乐即使看不到舞蹈场面,只听音乐也能产生
定向联想。像舞剧《红色娘子军》,只要是看过这部歌剧听见《红色娘子军军歌》
就能想起其中的舞蹈场面;像芭蕾舞《天鹅湖》也是如此,听到柴可夫斯基的《天
鹅湖》这段音乐也能令人在脑海中产生相应的天鹅芭蕾舞的场面。对舞蹈的联想
就构成了音乐的图解,这种图解并不能脱离音乐。音乐作为社会文化的审美范畴,
就使音乐作品中的因素带有相对确定的语义。例如,国歌、婚礼进行曲、葬礼进
行曲、圣咏音调应用于特定的政治、社会或宗教仪式,竹笛对应于东方色彩,民
歌音调对应于特定的地区与特定的风格,铜管乐器对应于斗争的号角,各种调式
对应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音乐文化等等。这种音乐的语义性不是确定的,只是
人们在长期的审美过程中的积累定型化或定向引用与转移罢了。因此,语言的约
定性是绝对、本质的,音乐的约定性是相对、非本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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