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商业外观之多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P. 33

第二章  商业外观多重保护之现有法律分析





                件、保护设置均作了规定。
                     (1)授权条件
                     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有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类。实质性要件是指申

                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符合新颖性条件。形式要件主要是指在交纳了有关
                费用的基础上合格的申请人及时提交了必要的申请文件。必要的申请文件
                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示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及其他必要的

                附加材料。所谓“新颖性”就是中国专利法中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外观
                设计不得与已经取得的在先权利相冲突,而且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
                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没有雷同情况。
                     2021 年 6 月 1 日新专利法实施以来,规定授权条件中的现有技术是
                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将冲突范围进一步扩大,

                使得中华老字号、公有领域通用名称获得加强保护,同时也为外观设计和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提出挑战,升高了产权激励、合理分享创新收益的门槛。
                     (2)审查制度

                     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审查采用的是介于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之间
                的初步审查制度。审查的内容包括,①基本审查:对保护的客体是否符合
                专利法,是否具有工业应用性,是否明显不具有新颖性,是否明显违反先
                申请原则或可能导致重复授权,是否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或有关公序良俗的
                设计,以及外观设计的单一性等进行审查;②格式审查:申请文件的格式

                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查;③资格审查:请示书中产品名称、产品类别,设计
                人、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的资格进行审查;④内容审查:对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尺寸、绘图要求、简要说明的内容以及有关要求优

                先权、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声明等进行审查。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根据中国《专利法》之规定,在
                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的期限中,专利局对无论是权利人还是相关人等认
                为该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的实质性要件向专利局提出撤销请求的,进
                行实质审查。

                     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的 6 个月之后,任何人认为有关的外观设计不





                                                                                     25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